大连化物所防台防汛工作管理制度
时间:2019-10-28 08:59:21   点击数:

大连化物所防台防汛工作管理制度

 

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台、防汛管理工作,使防台、防汛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 防台、防汛工作要求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重于抢”的工作方针,立足防台、防汛,确保我所财产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。

第三条 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台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,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,努力做好本单位防台、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第四条 防台、防汛工作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统一指挥(长兴岛园区由长兴岛园区综合处负责)。具体工作由我所物业公司各部门落实。

第五条 建立建全防台、防汛组织机构,成立防台、防汛工作小组。

第六条 综合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当年的防台、防汛应急预案,突出防台、防汛重点,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台、防汛方案。

第七条  防台、防汛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大连市相关部门下发文件的落实情况;

2、动力、通信、交通、供水、排水等设施的可靠性;

3、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;

4、挡土墙、高层建筑屋面、围堰等重点部位的可靠性检查。

第八条  防台、防汛应急预案须根据每年实际变化进行调整。

第九条 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处负责最终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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