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
时间:2023-09-13 09:10:05   点击数:

各研究室(部)、职能部门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《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》(大连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)文件规定,市委宣传部、市国动办、市公安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定于2023年9月18日9时18分至9时33分,在全市(含各区、市、县)进行防空警报鸣响试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防空警报鸣放形式
  全市固定防空警报器、车载防空警报器将按照预先警报、空袭警报、解除警报的顺序,进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试验。大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、大连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,以及市区公交数字移动电视系统终端接收设备,开展同步播发防空警报信号和信息试验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的短信息平台,开展发布防空警报试鸣提醒信息试验。
  二、防空警报信号区分
  1.预先警报信号:共180秒,分3次断续发放。每次响36秒,停24秒。
  2.空袭警报信号:共180秒,分15次断续发放。每次响6秒,停6秒。
  3.解除警报信号:共180秒,1次连续发放。
  4.每种警报信号中间间隔3分钟。
  届时,我所防空警报发放系统将按时启动,望大家周知,做好准备,不要惊慌。在防空警报试验中,如发现有人破坏或闹事,请及时报告公安机关。
  有关此次大连市防空警报试验的具体信息及人民防空知识,请点击大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(https://rfb.dl.gov.cn/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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